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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財經: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4-13)
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已經結束了,大家考的怎么樣?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為幫助大家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小編特地整理了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趕快來看看吧!
《經濟法》練習題
1.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第三人承擔違約責任
B.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C.債務人對于合同債權人可行使的抗辯權,對該第三人不得行使
D.因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增加的費用,除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權人承擔
2.下列關于保證人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某公辦學校不得成為保證人
B.子公司在有母公司授權的情況下才能成為保證人
C.某公司的財務部在有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可以以財務部的名義成為保證人
D.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貸款進行轉貸,國家機關可以做保證人
3.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債務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中,可以抵押的有( )。
A.應收賬款
B.以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C.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
D.建設用地使用權
4.下列財產中,可以作為抵押權客體的有( )。
A.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B.所有權有爭議的財產
C.正在建造的建造物
D.被依法查封的財產
5.動產浮動抵押發生以下( )情形時,抵押財產確定。
A.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B.抵押人被宣告破產
C.抵押權人被宣告破產
D.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參考答案
1.【答案】AC。解析:(1)AB項,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2)C項,債務人對于合同債權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辯權,對該第三人均可行使。
2.【答案】AD。解析:本題考核保證人。(1)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C項錯誤,AD項正確;(2)母子公司是獨立的公司,子公司可獨立作為保證人。B項錯誤。
3.【答案】BD。解析:AC項,應收賬款、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可以設定權利質押,但不能設定抵押。
4.【答案】AC。解析:BD項,屬于不得設立抵押權的財產。
5.【答案】ABD。解析:抵押權的實現只能針對“確定的財產”,在下列情形發生時,應確定抵押財產:(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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